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最新交通违法处罚条例交警权威解读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完善了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强管理的条款;
2、完善了有关优化执法措施、简化执法程序的条款;
3、增设了创新制度,落实先试先行;
4、强调了对责任主体的进行管理的条款。
一、行车文明,倡导让行
1、违规使用远光灯,今后罚款500元
本次修订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由三百元调整为五百元。同时细化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认定情形,包括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都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详细信息:深圳最严交规权威解读之远光灯篇
2、不按规定变道,罚款500元
本次修订对不按规定变道处罚500元。
包括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变道转弯或者临时停车不按规定打灯的,进行处罚。
详细信息:深圳新交规交警权威解读之变道篇
3、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
本次修订明确了,在车辆与人行信号灯同为绿灯的情况下,车辆需要让行,进一步强调了礼让斑马线的让行规则。
详细信息:深圳哪些情况不礼让斑马线属于违法行为
二、完善规定,严管重点
1、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
本次修订厘清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按照“谁不系罚谁”的理念进行处罚。但营运司机应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否则也将给予处罚。
详细信息:深圳最严交规权威解读之安全带篇
2、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本次修订明确了对买卖分行为的处罚: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驾驶证;买卖分的,并处罚款;中介,处罚款,有其他情节,并处拘留。
详细信息:深圳买卖驾驶证分最严措施解读
3、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300元;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本次修订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对骑行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对饮酒后骑行电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详细信息:深圳最严交规权威解读之非机动车篇
4、载客超员,一超三罚
本次修订拟对载客超员严管重罚,一经查实,将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使用单位或个人一并予以处罚。
详细信息:深圳机动车超员载客将“一超三罚” (11月1日起)
三、源头治理,突出管理
1、共同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本次修订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老板或车主存在与驾驶员共同实施交通违法的情况,今后一经查实对共同实施人员一并处罚,避免后果发生。
详细信息:深圳没开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2、外卖、快递等行业员工违法次数多的,违法造成事故多的,公布信息
本次修订拟将快递、外卖等行业员工违法情况、交通事故纳入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企业信息的范围,对于不积极主动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导致事故频发、违法频发的企业,对社会公布其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布的信息加强管理。
详细信息:深圳新交规交警权威解读之快递、外卖篇
3、完善纳入征信的条款
为督促违法行为人处理违法,形成“违法必处理,下次不违法”的良性循环:
(1)扩大了纳入征信的主体范围
本次修订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先前条例仅将运输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本次修订将物流、租赁等企业一并纳入需要向征信系统提供违法信息的主体。
(2)扩大了需要纳入征信的违法信息
本次修订将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信息纳入征信。
所以说,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抑或者驾驶人违法都会被纳入征信。
详细信息:深圳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将纳入征信
四、宽严相济,以人为本
1、14周岁以下儿童违反交规,家长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
本次修订规定,今后查处到儿童违反交规的,要求家长履行家长教育监管责任并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督促家长履行教管责任,从根本上减少儿童交通违法、教育儿童遵守交规。
详细信息:深圳未成年人交通违法,家长需参加社会服务(11月1日起实施)
2、时速60公里以下,除部分道路、情况外,超速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
本次修订在不超过60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不过,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详细信息:深圳机动车超速行驶但时速在60公里内的不予处罚(11月1日起实施)
3、优化申请首违免罚的规定
早年,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首违免罚,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违法,经后台审核变更为警告处罚,现继续推行首违免罚的人性化措施。
本次修订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明确包括需要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的,只要罚款不超过500元,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即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
五、规范执法,优化措施
1、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提高交通违法处理效率
以前,交通违法了还需要跑窗口处理,费时费力。自星级用户上线以来,交通违法可在线处理,全流程无纸化,逐步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本次修订继续创新实现网络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在线调查、提交笔录、在线告知处罚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在线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2、增加通知停驶车辆、停用驾驶证的措施
增加通知停驶、停用并在系统里记录状态的措施,完善扣车扣证的程序。原本的传统违法需要扣车的方式,在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下,将扣车变为车主停驶。
本次修订的目的一是电子证件普及的配套措施;二是避免扣留实际的车或证给驾驶人带来的处理成本以及给交警部门带来的执法成本;三是该措施有利于优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详细信息:深圳新交规简化扣证扣车程序(附措施详情)
3、企业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处罚实际驾驶人
对于客运、货运、租赁等企业来说,其名下的车辆实际驾驶人违法的,如果实际驾驶人不主动处理,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无法处理,其名下车辆“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将影响车辆正常上路行驶。
本次修订增设有关条款,规定企业提前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的,可以对实际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即将驾驶员信息备案,对于备案期间的交通违法认定为备案人违法,解决单位车辆记分违法无法处理的问题。
4、逃避、消极处理交通违法,一经公告依法处罚
实践中,存在部分当事人在现场逃跑或经通知拒不到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处理效率,也导致部分车辆因有“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影响正常上路。
本次修订对于此类消极处理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公告告知违法行为,期满未提出异议,可直接做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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