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进行了审议,与此前审议的条例草案相比,这次在许多方面均作出了新增规定。
详细信息:深圳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增规定
废弃药品应该拆除包装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
废弃药品药具列入“有害垃圾”
每个家庭都备有常用药,药物放久了难免会过期。这些废弃药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产生污染,危害健康。
为了进一步规范家庭废弃药品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将废弃药品药具列入“有害垃圾”,纳入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
废弃药品应该拆除包装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
药品废弃包装,特别是高值药品的废弃包装一旦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制造假药的材料,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为此,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
废弃的药品、药具应当拆除包装物并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
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也可以考虑居民投放的便利性,另行设置废弃药品专用收集容器,并负责定期将废弃的药品、药具投放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
深圳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增规定
1、建立全市统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
2、授权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投放点争议
3、垃圾分类投放可获积分兑换奖励
4、废弃年桔和盆栽不能再整盆丢弃,最好预约回收单位上门搬走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设置废弃药品专用收集容器
6、厨余垃圾投放时段结束后即按约定即时运走
7、逐步推行专用垃圾袋
8、鼓励外卖平台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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