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措施。
所有在各类住宅小区、城中村居住的人员(含其中“三小场所”从业人员)进出小区实施认证管理,即每名居住人员均需出示本指引规定的系统认证图码或人员通行证后方可进出小区,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后,无须再对居住人员进出进行信息登记。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经住户同意进入的,要出示本指引规定的系统认证图码方可进入。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车辆进出。
详细信息:深圳所有小区和城中村实行人员凭证通行(附申报入口)
深圳所有小区和城中村人员凭证通行线下办理指南
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还可以直接进行线下申报,并申领人员通行证。其中,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无物业服务的小区,向社区工作站申报。
申报表、证件的领取和递交等应尽可能通过住户信箱交换等非接触方式进行。确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电话、微信预约上门办理的方式进行,并严格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1.小区公告
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工作站应提前公告领取或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递交表格以及领取人员通行证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即相关要求等。
2.填报信息
申报表同线上版本一致。申报表可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交表时应同时附本人照片。
3.核发人员通行证
社区工作站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结合日常服务掌握的情况作必要的审核。对不需要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送医治疗的人员,及时核发人员通行证。
相关要求
1.人员通行证由各区自行设计和监制,其中须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住所楼栋和门牌号,并附本人照片。
2.各小区应尽量减少出入口,并在出入口一律设卡检查,确保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对进出人员逐一测量体温措施。
3.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期间,设置有车辆出入自动感应系统的小区应当暂停使用自动感应放行功能,对进出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
4.所有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本工作指引印发之日起5天内组织和督促本单位负责小区内所有居住人员完成个人信息自主申报以及人员通行证的申办。
申报表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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