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可以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吗
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1.5米。
2020深圳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电动二轮车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5.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6.驾驶无牌(标识)超标电动二轮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7.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驾驶电动二轮车不戴头盔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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