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深圳城事>>民生资讯>>正文

税务总局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详情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5日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个税】可获取深圳个税计算、查询、申报等更多个税相关办事指南,还可获取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

个税截图.pn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税务总局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2020-08-14

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2020-08-14

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

2020-08-14

2020年深圳云上文博会最新消息

2020-08-13

2020深圳医保阶段性减免缓征不再执行(附最新消息)

2020-08-13

2020蔡健雅线上演唱会(直播时间+观看平台)

20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