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深圳城事>>房产家居>>正文

2020深圳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有关事项

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有关规定,现将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2020深圳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35012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130位的13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31~260位的13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261位及以后的34752户为递补认租家庭。

具体名单及排位

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景华春天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详细信息:2020深圳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上午,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下午至12月27日,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2020年深圳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排期表

(三)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选房区。

选房方式: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选完即止。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四)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入住手续于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含周末)在景华春天家园小区现场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深圳2020年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3的说明。

(二)已参加深圳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并选定住房,以及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建筑面积为35㎡左右的单身公寓户型住房全部被选定之日,如有选定单身公寓户型住房的家庭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单身公寓户型住房家庭之后的一人及二人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五)选房过程中,每天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2:00时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六)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公租房】,获取2020深圳景华春天家园公租房选房签约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01223144245.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2021年住房实施计划详情

2021-07-07

2021年深圳购房贷款政策

2021-05-20

写字楼业主必看丨租赁合同没签好,不仅收不到租金还得面临巨额赔款!

2021-05-17

2021年深圳天鹅湖畔花园安居房选房有关事项

2021-04-23

2021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21-04-16

深圳2021年二季度商品住宅和商务公寓房源信息情况公示

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