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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时装技术“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我市时装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的总体安排,组织开展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的市级一类时装技术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深圳时装技术“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一、竞赛宗旨

激励广大职工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服装行业高技能人才,促进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努力推动争创深圳质量新优势。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服装职业培训学院

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

深圳市欧纺服装研究院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织架构

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成立时装技术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周世康 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 会长

副主任:帅 斌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院长

李 宁 中央美术学院 副教授

成 员:曹亚箭、曹宇培、田明眉、李苏兰、叶雪志

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7号美然大厦1栋1楼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联系方式:叶雪志0755-83696121,温婷0755-83696109。

邮箱:1414019310@qq.com。

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专家裁判组、赛务组、申诉受理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时装技术。

(二)竞赛标准

参照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竞赛标准,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条件

年龄18周岁—50周岁之间,从事服装设计、服装技术、服装工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各院校服装专业的师生均可报名参赛。

1.深圳市参赛选手报名。选手应由所在单位、院校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

2.深圳市外参赛选手报名。各省、市服装行业协会、设计师协会或服装院校可向执委会申请设立分赛区,组织该地区的选拔赛,将选拔出1—2名优胜选手参加决赛。参赛人员应填写附件2技术文件中的报名表格。

3.历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省级选拔赛第一名的选手,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4.历届省级以上(含省级)服装设计技能大赛第一名的选手,均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入围总决赛人数不少于60人。

(二)报名时间

1.深圳市选拔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2.全国总决赛报名时间:11月3日前。

(三)报名方式

全国总决赛及深圳市选拔赛参赛选手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参赛证于审核通过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发放。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四)报名资料

竞赛报名申请表(系统填报资料后下载打印申请表,表格须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盖章,扫描或拍照上传)。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叶雪志、温婷,0755-83696155、83696121、25324177。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本次竞赛面向全国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重点宣传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工匠之星”时装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的公信力与影响力,为广大服装设计、技术人才搭建施展才华、成就梦想的竞技舞台。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需持“粤康码”“深i您”绿码且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活动。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禁止参加的人员:1.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 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入境后处于医学观察期的;4.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5.“粤康码”“深i您”红码,出现发热(>37.3°C )、干咳等症状。

执委会将根据疫情最新情况决定是否统一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赛前培训

由技术专家组围绕本项目的比赛规则、考核要素、出题规范、试题主客观评判的方法和比赛执裁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报名参赛队做赛前培训。

赛前培训时间:10月上旬。

方式:采用线上培训。

(四)市外选手报到

时间:11月17日。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联系人:叶雪志0755-83696121,13760235304;

温 婷0755-83696109,18925241482。

(五)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实行裁判长负责制,由裁判长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工作。竞赛分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省、直辖市自行组织,总决赛为技能操作竞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选拔赛:参照总决赛技术文件。

选拔赛时间:深圳市选拔赛2021年10月23日—24日,全国各分赛区选拔赛时间在10月30日前完成。

全国选拔赛地址:全国各分赛区选拔赛地址自行安排。

深圳选拔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2.总决赛,以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总决赛时间:2021年11月18日—21日。

总决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3.成绩排名。

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总决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4.成绩公布。

竞赛成绩在网站http://www.szzx.org.cn/→“技能竞赛”→“技能竞赛总览”栏目下公布。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执委会通知为准。

六、奖励办法

(一)认定“工匠之星”

总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认定“工匠之星”,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

总决赛成绩合格的优胜参赛选手,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25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10至24人的,取前2名。

对原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发放证书

本次总决赛成绩合格者由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能等级证书。

1.总决赛获得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原已持有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且此次竞赛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参赛选手,可申请晋升颁发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2.总决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原已持有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可申请晋升核发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四)奖项设置

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证书。一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10%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三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1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

奖励人数涉及比例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五)颁发奖金

总决赛成绩前6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10万元;第2至3名4万元;第4至6名2万元。各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六)优秀组织奖

本次竞赛将选出10家优秀组织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由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前期宣传、赛场纪律、竞赛成绩等。

(七)优秀教练、优秀裁判

1.获得前5名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练,可申报“优秀教练”荣誉称号。

2.由裁判长综合评定“优秀裁判”5名。

七、裁判专家

由执委会聘请全国服装院校教授、具有丰富评审经验的行业专家、知名设计师组成裁判团。

八、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技术问题由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商议解决;非技术问题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裁决。

(三)组委会办公室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与执委会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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