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各市积极探索不同户籍中考考生同等待遇
2023年9月1日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
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的工作。
各市要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持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等升学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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