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公租房2023年10月11日-10月24日期间开启认租申请,盐田户籍的公租房轮候家庭可以通过正文了解如何申请哦!
申请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房源及其户型申请。
注:
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五人及以上家庭如认租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房源(鹏广达时代广场二房户型),纳入第一批次选房,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5365253)。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在册轮候家庭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适用原政策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提交相关资料。
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或收入财产核对结果报告未出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适用原政策执行。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盐田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网址: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zdlyxxgk/bzxzf/zfbzzc/
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3年10月10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3年10月24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批次及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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