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意见稿意见反馈时间及渠道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现就《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18日前:
(一)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jjc@sz.edu.cn;
(二) 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5室,邮编:51803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事业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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