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0月25日正式发布。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通知》规定,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职工应当在《通知》有效期期内按规定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渠道
为提高业务办理便捷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按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线上办理渠道和“跨省通办”服务。
职工可以通过“粤省事”和“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零材料、零跑腿”办理该业务,职工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即时、便捷享受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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