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商务公寓申请学位政策
按照光明区目前政策,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要求实际居住
注意,要提前一年做好居住登记,并实际居住。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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