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公立幼儿园春季招生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日期要求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3年12月25日前(含12月25日),截止有效日期在2024年2月28日后(含2月28日),且有效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网上申请学位时,还需提供与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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