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等7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流程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点击打开链接可下载个税APP)
2、系统会提示“将带入xxxx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或 “您在xxxx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打开待确认扣除信息,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删除或修改后才能点击确认。)
如果之前没有申报过,没有“一键确认”的,可以选择扣除内容,前往填写信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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