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是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活动的公证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1名。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中文或行政管理专业。
(五)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发至报名邮箱:360301855@qq.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岗位+姓名”。
(二)进行初审
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
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决定面试结果。
(四)体检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
(五)正式录用。
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仅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手机访问 深圳之窗首页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