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保育员(1名)
保育员岗位条件:
品德良好,态度积极,热爱保育工作,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有专业追求;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拥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保育员上岗证;
4. 善于思考,乐于学习,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
5. 具有公办园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 拥有保育员资格证。
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
2. 报名材料:
- 宝安区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应聘报名表;
- 身份证;
-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 保育员资格证;
- 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承诺书。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收通过邮件发送的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在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QQ邮箱(2037739854@qq.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排列。其中,报名表、承诺书、工作经历等材料需提供原件。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若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无法提供,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资料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5. 面试:
-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 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
注意:提供准确联系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否则由报考者承担后果。
6.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考察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符合相关规定,将办理聘用手续。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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