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数量
深圳市内公开选拔区属高中副校长4名,区属职校副校长1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意识”、自信、维护,勇于担当,务实求真;
3. 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4.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 具备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业绩突出;
6. 有良好品行,自律严格,廉洁公正;
7. 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高中学段在聘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任职3年以上,并具有1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历;
2. 在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3. 在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 在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或教师基本功大赛、教育成果奖等获奖,并具有1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历;
5. 公办学校高中学段副校长在任。
(三)不接受报名的情况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 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或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4. 配偶已移居国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
5. 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况。
三、选拔程序
根据公告,进行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8日。
2. 方式: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视为不合格取消资格。
3. 提供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学历学位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验证证明复印件);
- 教师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 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 业绩、获奖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个人履职及业绩报告(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
- 知情同意书。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
(三)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个人材料评审、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综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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