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管理岗六级)。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和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备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品行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7.符合任职回避制度规定。
(二)不得报名情形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未获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
7.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其他法律规定的影响任职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ajiu@szpsq.gov.cn。
(二)资格初审
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综合考核
主要测试个性特征、专业素质、领导能力等,包括面试和面谈环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谈: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以面谈评价得分为准。
(四)体检
组织体检,按照标准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及实地考察,考察对象的各项情况将综合评定。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递补
递补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过程接受监督。
2.具体事宜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755-84513046。
附件:1.岗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报名表 4.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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