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书记员(1)职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7. 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配偶、父母担任所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询
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罗湖法院2024年上半年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25日(周四)上午10:00至2024年4月29日(周一)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职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szfyhtzp2024。
报考人员需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如有则附,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上传主观题合格成绩单)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招录公告及职位表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内容一致。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初审或复审不通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者可在2024年5月8日(周三)下午15:00到2024年5月12日(周日)上午9: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以上两科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二)笔试形式及时间
笔试采取在线方式,具体时间、考试设备和考试环境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各职位笔试合格线分别划定,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或通过短信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则所有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二)心理素质测试
面试人选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在线方式,具体时间、测试链接和测试环境要求另行通知。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心理素质测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合格线在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公布。各招录职位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 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 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者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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