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查看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中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符合岗位身体条件;
6. 其他招聘公告要求。
(二)不符合以下条件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3. 被开除公职;
4.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报考学历
(1)学历、学位需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者须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2. 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符。
3. 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限制要求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7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不确定最终录用,报考人员需对信息准确性负责。
五、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不同学段招聘岗位制定,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等。笔试时间为6月2日,分客观题和主观题。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将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内容包括多方面素质评估。
九、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
出现特定情况时可以进行递补,递补原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十一、试用期
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遵循诚信报考原则,对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处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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