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 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不得报名的情况包括:
A.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B. 曾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内的人员;
C. 失信惩戒对象;
D.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一、副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满足以下A/B/C1/C2中的一项即可)
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具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① 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②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大专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具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在一年内取得资格证);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在一年内取得资格证);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料:
报名表(附件1);
2. 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 身份证、户口本;
4.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 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6. 承诺书(附件3);
7. 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附件4);
8. 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
备注:报名材料需按要求整理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面试时需提供原件验收。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5月19日16:00截止,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tybyey@lg.gov.cn。
三、材料初审:
幼儿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招聘结果进行拟聘人员公示。
七、聘用:
经过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福利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市区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之窗】,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各区幼儿园最新编制+临聘教师招聘消息,学校教辅+后勤人员招聘等。
手机访问 深圳之窗首页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