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4年坪山区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同步进行。
公办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2日。
民办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8日。
一、温馨提醒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s://www.szpsq.gov.cn/psjyjjcjyk/ 选择“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或登录“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报名。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所有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一)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坪山区公办学校学区分为单享学区和大学区。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择该学校;大学区指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必须全选,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报名时,根据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选择。
申请公办小一、初一学位时,可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内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学生,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可直接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登录“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规定的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核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学生录取顺序按照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排定。
(三)关于二次补录
全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第一次报名;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不能参加二次补录;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但自愿放弃学位,视为已安排学位,不能参加二次补录。
二次补录的名额为全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第一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可跨学区申请。二次补录对象为全区第一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次补录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比较不同学位类型的积分”原则进行,直至名额录满为止。
(四)关于学位供给情况
2024年秋季学期,坪山区小一、初一公办学校学位总供给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紧张,无法满足全部需求。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应同时考虑填报适合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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