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职思想政治教师1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学校官网、市教育局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阅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须于公告报名首日前具备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
(二)方式: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7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发送至选聘电子邮箱:hr_610@126.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19日
(二)审核办法: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审核结束后3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当场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组织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接受考察,考察结果综合考虑聘用决定。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明材料。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提供准确联系电话,并及时接听。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考试辅导培训。
(四)如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处理。
(五)有疑问可咨询学校。
(六)其他事宜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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