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年龄40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教研员(3名)
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及工作年限;
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称号优先;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优先;有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2. 主班教师(4名)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 配班教师(1名)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4. 机动教师(1名)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2. 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xxjdzxyey@baoan.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4.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 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官网(https://xxjdzxyey.baoan.edu.cn/)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 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1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之窗】,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各区幼儿园最新编制+临聘教师招聘消息,学校教辅+后勤人员招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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