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01、招聘岗位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4人)
02、岗位职责
负责企业财务监督,向集团和企业董事会汇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联合签署规定事项;参加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提出意见和专业建议;
2. 参与制定企业重要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3. 参与企业会计核算、财务运作、全面预算管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工作;
4. 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 就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机构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建议;
6. 就企业改制、资产损失核销、资产评估、项目投资、贷款担保、资产处置、企业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提供独立审核意见;
7. 履行集团、企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并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信用,诚实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协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企业荣誉和利益;
3. 具备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4.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财会、审计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1年以上,或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等中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
(2)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8年以上,其中主审工作5年以上。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况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2. 配偶已移居国外,或无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
3. 有失信记录,或有其他不适宜任职的情形。
03、招聘程序
01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7日
02 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履历、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团队规模和业务量、业绩和社会认可度等);
3. 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4. 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奖状、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 近期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报名邮箱:1442704767@qq.com
(请将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并以姓名命名为邮件主题)
03 相关说明
应聘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不实情况,招聘企业有权取消其资格。
2. 招聘企业工作人员需严格保密应聘者信息和材料。
3. 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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