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4年7月1日前毕业(以学历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5. 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1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判定。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才可报考。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4)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的最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请依次推算。
4. 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要求请参考招聘公告。
5.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相关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1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取得。提供证书时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四)不予接受报考的情况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 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截止;
2. 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名应包含“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逾期报名不受理;
3.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4. 提交材料包括相关表格、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三、考试
(一)技能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设置笔试或技能操作考核。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与技能考核成绩综合计算,符合要求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通过体检者需接受考察,考察结果影响最终聘用决定。
六、公示
通过考察者将在网站公示,无异议者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通过公示并无异议者可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新聘人员需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格者可转正。
九、其他事项
详见公告附件及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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