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40岁以下,医学类专业、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团队意识强,能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5.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
持园医上岗证、健康证、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有3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员工作经验,擅长幼儿园保育保健工作管理、幼儿传染病预防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三)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公办幼儿园薪酬政策执行;全额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期休假。
(四)不予接受报名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扫描二维码);
(2)身份证(正反面);
(3)最高学历毕业证及验证报告;
(4)任职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1)如有意向者,请联系杨老师:
497140183@qq.com(邮箱)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若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无法提供,需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南昌第二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符合有关规定,将办理聘用手续。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公办幼儿园薪酬政策执行;全额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期休假。
相关附件模板下载
附件1.报名表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3.承诺书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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