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结婚】即可获取深圳结婚证办理指南!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