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一批龙岗区公租房
选房名单以及签约内容
✅选房资格合格人数:最终合格家庭12043户
✅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618位
✅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19-1236位
✅递补认租家庭:排名在1237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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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
信息源:
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content/post_11708059.html
房源如有剩余,龙岗住建局将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递补认租家庭按选房排位顺序进行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请选房排位号在1237号及以后的家庭,密切关注选房期间的房源公示情况及相关通知通告。(请在龙岗区住建局查看)
网址:
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content/post_11708059.html
✅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选房所需材料:
所需证件及资料
1.主申请人到场签约所需证件及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申请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1份)。
2.成年共同申请人到场签约所需证件及资料:
①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主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1份(格式详见范本1);
③主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1份)。
3.成年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到场签约所需证件及资料:
①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主申请人经公证处开具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主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的,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须提前签字按手印。主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须预存足够金额用于支付租赁保证金(所选房源的2个月租金)。低保、优抚、残疾人家庭请携带有效低保证、优抚证、残疾证原件到达选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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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指引:
(一)选房规则
1.请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即选房排位号)依次选择认租意向房源。
2.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
(二)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出示身份证,根据指示标识排队等候,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经信息查验后可进场等候签到。签到后,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候选区域,等待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即选房排位号)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3.预选房号
选房者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三)选房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场次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2.因场地有限,本次选房仅允许2人进入选房现场。
3.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4.选房期间,每日24时前,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每日发布的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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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注意事项: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批次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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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荷棠里项目于2025年1月交付、百合世纪广场项目于2025年3月交付(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房源一旦选定,不得调换。
(二)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认租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意向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递交轮候申请。
(四)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且有效的选房家庭,不得参与本批次选房,选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并主动放弃选房。选房家庭须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五)选房期间,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前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zjj/)公布。
(六)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龙岗区如意路486号)二楼21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信息源:
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content/post_11708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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