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
深圳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未能直接结算或者补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报销金额按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执行。
深圳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2.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
3.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
4.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
5.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元;
2.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元;
3.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3000元;
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3500元;
5.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元;
6.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含节育器费;
7.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8.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元,含药物费;
9.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元;
10.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11.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12.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点击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
1、填写一次性定额报销信息时,请点击新增一行。在里面点选费用对象和申请项目。有多项时逐次点击新增一行。
2、填写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日期须准确。
3、通过此平台申请报销费用材料预审业务,只为报销材料的预审,具体办理情况以经办机构受理为准。材料预审的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根据短信内容进行下一步办理。材料预审通过的,请您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快递上门收件办理,我市中心在正式受理后将继续为您办理后续业务,否则您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预申请;材料预审不通过,将对您的预申请做退件处理。
4、参保人应在法定时限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间以窗口提交资料时间为准。
5、参保人应当凭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申请报销,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已报销的凭证不予审核报销。
6、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经查实有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根据短信内容进行下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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