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中心)是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估论证,概算审核;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数据库;编制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参考指标体系。承担区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相关规划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龙华和深圳各区及相关城市合作、协作、交流。进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判,分析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围绕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等重点领域,进行产业趋势和动向研究,开展行业调研分析、产业及空间规划研究、政策措施等相关咨询;谋划、研究、跟踪具有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接受申请,依法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承办主管部门交的其他任务。
二、选聘岗位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报名首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条件、专业及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次选聘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子邮箱(fzhggj@szlhq.gov.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报名,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即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上传资料包括:
(1)《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签字);
(2)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JPEG或JPG格式);
(3)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4.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考生报名所用邮箱,下同)及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实地审核的方式开展。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选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并按选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通过电子邮件及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告为准。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则由选聘单位另行组织考试。
(四)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结果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严格执行。体检由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重点考察是否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不符合组织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对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5-2333841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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