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规
新标准时间节点
2024年12月31日标准发布,企业即可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尽快投放市场。
2025年9月1日标准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得出厂。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新标准发布的变化
降低火灾风险 通过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占比,塑料总质量不能超过整车质量的5.5%,优化相关技术指标,降低因电动自行车故障等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降低交通事故隐患 完善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等防篡改要求,加严电动机额定功率测试方法,杜绝非法篡改为电动自行车提速的行为,降低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率。同时,提升制动性能,缩短制动距离,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改善主动安全性能 增加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输出电压、电流和温度等关键安全信息进行动态安全监测,可及时应对车辆被盗、温度过高或蓄电池电压过高等异常情况,极大提高车辆安全性。除经营性商用车之外的家用电动自行车可自行选择是否安装北斗定位模块。
增加续行里程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kg,满足消费者的续航里程需求,减少充电频次,方便消费者日常出行。
提供更多车型选择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减少资源浪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区分且标明了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活动的电动自行车。
提供产品质量供给 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关键工序的生产、检验检测和质量控制指标,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供给质量。
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促使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加速研制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推动行业向着信息化、智能化、高端化迈进,带动充电器、新型电池、北斗定位等生态链产业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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