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和2019年全区考入高校、高中就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龙华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2019深圳龙华区“金秋助学”补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深圳龙华区已建工会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或社区工联会覆盖的单位困难职工,其子女应届考上或在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1、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7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在1.5倍(即1605元)以内,因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4.5倍(即4815元)以内,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总人口≤1605元。
4、具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困难职工家庭。
(1)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
(2)拥有日常居住的农村自有住宅,同时拥有1套(含)以上非常住或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的
(3)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雇佣2人(含)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仅拥有1辆非申报当年购买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汽车除外)。
二、救助标准
高等教育阶段每生资助8000元,高中生(含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救助4000元。
三、资助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如何申请?
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会入户调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档→上级工会复核。
(二)申请资料准备:
1、申请表格:《2019年龙华区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各1份(点击下载)。
2、身份证明: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中请人为非深户籍职工的,需提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庭成员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家庭收入证明: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其中工资性收入须提交近12个月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只打印收入明细,无需打印支出明细);家庭主要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若无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的,其收入参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计算收入。在法定劳动年龄外的,提供社保或新农保养老金近12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或提供无劳动能力证明
4、家庭财产证明: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5、致困原因材料:致困原因证明材料和致困支出费用清单材料。低保户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因病致困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如:病理报告、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等及近12个月医疗票据);残疾的提交残疾证;意外致困的提交发生意外经过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必要支出票据。
6、银行账户资料:职工本人已激活的工会会员卡或本市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在复中件空白处备注姓名、开户行名称及卡号)。
7、其他辅助材料
(1)单亲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丧偶证明。
(2)子女为应届考生的提交录取通知书复中件;在校学生的提交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2019年上半年成绩单。
(3)机动车辆登记证明(或车辆行驶证)、其他财产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并按顺序提交。基层工会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工会章。复印件须为A4纸张大小并尽量双面复中,较小尺寸的原件可排列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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