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及名单公示的通告。
深圳龙岗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对象
一、单位承租户
承租深圳龙岗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龙岗区属国有企业以区国资局认定为准)、民办学校和社工组织;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均以其单位证照登记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外的所有个人承租户。
温馨提示
上述两类减免对象如有恶意欠租行为的,不予减免租金。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疫情补贴】,获取深圳各区公租房及人才房租金减免最新消息及各类补贴申报入口。回复关键词【肺炎】,获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消息。回复关键词【口罩】,获取深圳口罩预约购买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