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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坪山区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温馨提示

据最新消息,2020年深圳坪山区学位申请实行“云审核”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较近距离接触,更加方便家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将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进行“云审核”。家长们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只要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坪山区教育局招生系统报名即可。

2020深圳坪山区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温馨提示

1、提交入伙通知书的有关提醒

我局自2018年9月起已多次发布温馨提醒,从2020年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将严格执行提交入伙通知书政策。

2、提交租房材料的有关提醒

(1)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0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

(2)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房产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3)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不计算积分。

如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成功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4)《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办理流程。

《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家长需在学位申请报名时间结束之前准备好并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打印,《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提供给承租人。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书模板详见后续将发布的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3、利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1)学位申请人租住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4、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有关提醒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下载操作指引:深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微信下载指南(附下载入口)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

5、打印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的有关提醒

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所提供的住房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0年5月1日后)。

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打印指引:深圳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下载指南(微信+网站)

6、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届时,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申请资料将实行部门信息数据联网比对核验,教育部门以数据比对结果为准;区级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将相关人才信息统一报至区人才局核验后,根据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安排。

7、核查真实居住的有关提醒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8、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租房材料办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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