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招工用工、复工复产,吸引更多的劳务工来我区就业,提升新员工就业稳定性,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省市部署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深龙府办函〔2020〕2号)文件,倾情推出初次就业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
适用对象
2020年2月到4月期间,龙岗区企业(不含国有独资企业、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招用的在我市初次就业
2020年2月到4月期间,龙岗区企业(不含国有独资企业、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招用的在我市初次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员工。(注意哈,是要同时满足初次就业和稳定就业两项条件的员工才可以申请哦!)
初次就业员工指入职前6个月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实习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除外。
划重点:例如员工在2020年2月份入职,则其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深圳市社保系统需无工伤保险参保记录。依此类推。
稳定就业指在同一企业或不同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同时缴交)3个月及以上。
划重点:这个要求是说,如果员工在2020年2月、3月、4月任意一个月初次就业并参保,且在入职后3个月(如2020年2-4月、2020年3-5月或2020年4-6月)有连续参保记录,方可申请本项补贴。
特例:如果员工在4月中下旬入职,参保时间可能从5月份才开始且在5-8月份连续参保,此时只要能够提供4月份入职的劳动合同,也同样可以申请(该情形若秒批不通过,可转入线下申请)。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初次就业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劳动合同(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合同签订起始日期需在2020年2月到4月期间);
本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正反面)。
办理流程
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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