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魅力深圳>>各区资讯>>龙岗资讯>>正文

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报指引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落实《深圳市龙岗区深龙高技能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7号),稳定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提升专职教师素质,鼓励优秀教师在龙岗区长期从教,决定开展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以下简称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报指引

一、津贴范围核定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结合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工种、培训层次、培训量、是否合规办学等情况,核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以及在该机构从教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的工种和数量上限,在此范围内发放长期执教津贴。

二、津贴发放对象

在经许可且正常经营的龙岗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长期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在申报的龙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以相应的劳动合同和足缴社保为准;

(三)具有所教工种所需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三、津贴发放标准

在龙岗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三年的,发放长期执教津贴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增加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

本年度执教津贴计发期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共计12个月,执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以缴纳社保为准,去掉零头月份取整数年限。教师在期间离职的不予发放该学年年度津贴,重新入职的需重新计算任教年限。

四、津贴申请与发放流程

(一)申报及初审

培训机构收集本机构符合条件的教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签收表、《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培训机构申报教师公示公告、《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汇总表》(点击下载)等相关材料,认真审核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机构公章。对初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应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表及汇总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机构公章,连同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二)审核

我局组织人员对各培训机构报送的材料逐一核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形成执教津贴资助清单。

(三)审定

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6号)的有关要求,资助清单将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公示

会议审定通过后,我局将资助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执教津贴发放至所在培训机构基本账户,培训机构将长期执教津贴纳入教师本人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应税所得,并代扣代缴。

公示有异议的,由我局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资助。

五、其他事项

(一)各培训机构不得因教师享受执教津贴而降低原有的工资标准。对发现有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该机构今后年度申报执教津贴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培训机构应于9月2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511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8903724)。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深龙高技能英才计划人才认定与资助申报指南

2020-07-24

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报指引

2020-07-24

2020年深圳龙岗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

2020-07-22

2020年深圳龙岗区软科学扶持项目申报指引

2020-07-17

深圳龙岗区2020年软科学扶持项目申报指引

2020-07-16

2020年深圳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

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