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2020深圳宝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申报相关问答汇总
一、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有哪些申报方式?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建筑类申报或特种设备类申报。其中设置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或利用已建地下空间加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且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的,原则上按特种设备类申报;设置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原则上按建筑类申报。
二、社会投资的申报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答:(一) 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
(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
三、按特种设备类申报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可否配建商业或附属设施?
答:按特种设备类申报的,要求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不允许配建任何商业或附属设施。
四、按照特种设备类申报的哪个部门作为申报受理单位?
答:各街道办负责受理辖区内申报主体提出的项目建设申请。
咨询电话
新安:27596752;西乡:27932056;
航城:85905396;福永:85283635;
福海:85900284;沙井:27201291;
新桥:27275867;松岗:27098533;
燕罗:27211385;石岩:23083319。
五、按照特种设备类申报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申请报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同意证明材料、用地范围材料、工程勘察材料、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方案设计图、申请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
六、属于原村集体用地,或在住宅区自有用地范围内的,怎样才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同意?
答:原村集体用地应取得所属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资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在住宅区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应作为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是否需要安装充电设施?影响经营性停车业务许可证办理吗?
答:充电设施配置不作为机械车库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有条件的项目需预留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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