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各类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中国台湾户籍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中国香港澳门户籍儿童、少年: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属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相关政策的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军人子女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25年6月5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碧岭街道锦龙大道业通一路万达杰工业园西南50米坪山区人民武装部,联系电话:0755-89210271)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军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系统生成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
2.《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3.《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4.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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