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宝安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可在本公告底部下载查看《宝安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或访问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首页“招生信息”专栏查看。其他最新资讯请留意宝安区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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