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二批面向罗湖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配租住房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35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罗湖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配租住房。
配租对象
2025年11月23日18:00前属罗湖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罗湖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其中,以下两类在册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的,须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1)352号令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后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2)2025年曾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并已受理的在册轮候人。
【重要提示】:
目前,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已启动常态化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公租房认租工作实现独立运行。轮候人按照原政策认租后,申请经济状况核对的,可能会影响后续的选房签约,请谨慎考虑。
如果轮候人按照原政策认租后又同步申请经济状况核对:
1.若核对结果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或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或未出具核对报告的,因已按照原政策认租,仍须按照原政策租金标准签约。
2.若核对结果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核对报告出具日期在选房/签约前的,届时将失去本次选房/签约资格,且须退出轮候册。
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京基天珺府、黄龙小区、东海富汇豪庭、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4个项目共计1695套住房。
(一)房源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户型 | 建筑面积/㎡ | 套数 |
1 | 京基天珺府 |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仁心路 | 单房 | 约34 | 995 |
| 二房 | 约63-66 | 220 | |||
| 三房 | 约79-82 | 56 | |||
2 | 黄龙小区 |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24号 | 单房/小一房 | 约19-41 | 329 |
| 大一房 | 约41-50 | 21 | |||
3 | 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 | 龙岗区园山街道天然慧谷产业园 | 单房 | 约23-26 | 18 |
| 小二房 | 约57-69 | 31 | |||
| 大二房 | 约71-73 | 16 | |||
4 | 东海富汇豪庭 | 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湖社区畔山路99号 | 单房 | 约36 | 8 |
| 二房 | 约54 | 1 | |||
合计 | 1695 | ||||
注: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 |||||
注:
1.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为笼统面积,仅供认租参考,最终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2.本次供应的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东海富汇豪庭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部分房源装修配置较低或未配置家用器具。如原配置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和购置。
3.黄龙小区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楼栋间距较近,部分楼层房源采光不足;二是部分户型卧室窗户紧靠过道、楼梯,可能存在噪音问题;三是部分户型阳台为封闭式阳台,可能通风不足;四是部分户型的卫生间较小;五是7栋房源无电梯且楼道狭窄,可能存在出行不便或家私家电搬运不便等问题,7栋房源共43套,位于一至三层(含33套约41㎡以下,10套约41㎡-46㎡)。请各轮候家庭知悉,详细了解黄龙小区项目情况后谨慎认租。
4.上述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罗湖区教育局或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本次配租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5.本次供应项目停车位均十分紧张,无法完全满足承租家庭停车需求,其中黄龙小区不提供车位、东海富汇豪庭项目需轮候等待车位,京基天珺府项目停车位按照规划审批时点实行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建,停车月卡办理数量不超过305个,未能办理停车月卡的需轮候等待停车位。对停车位数量,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建议有停车需求的轮候家庭向项目停车管理单位详细了解相关车位、停车费用等情况后谨慎认租。承租家庭的停车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停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6.本批次配租的东海富汇豪庭、京基天珺府项目按照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相关规定为3.9元/月/平方米,承租家庭应按租赁合同按时支付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由承租家庭承担。
7.请各认租家庭通过实地看房、电话咨询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本次配租项目风险情况不一而足,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配租面积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41㎡及以下的住房;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7㎡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及以下的住房;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三)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本次配租项目基准租金及费用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准租金标准 (元/月/平方米) |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 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 | |
| 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家庭) | 按原政策执行的租金 | ||||
1 | 天珺府 | 21.3 | 42.6 | 3.9 | 0.25 |
2 | 黄龙小区 | 18(带电梯) 17.4(无电梯) | 36(带电梯) 34.8(无电梯) | 3.05(带电梯) 2.05(无电梯) | —— |
3 | 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 | 11.1 | 22.2 | 3.88 | 0.25 |
4 | 东海富汇豪庭 | 20.1 | 40.2 | 3.9 | 0.25 |
注:①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配租租金标准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明确的租金为准。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本次配租项目的市场参考租金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市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测算确定,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和不接受该项目租金标准等事项为由,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②上述各项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 |||||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综合考虑我区户籍轮候家庭规模、需求特征及房源实际等供需情况,本次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和是否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分为二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一)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二)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70㎡以下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70㎡以下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三)其他
各批次各序位内选房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点击查看)、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日(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后续将不再安排看房。
(二)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2.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4.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请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项目现场看房。
(三)看房预约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约联系电话 | 看房时间 |
1 | 京基天珺府 | 0755-82227241 18927928950 林工 | 9:00-12:00 |
2 | 黄龙小区 | 18188647007 赖工 | 9:00-12:00 |
3 | 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 | 0755-28289603 | 9:00-12:00 |
4 | 东海富汇豪庭项目 | 18123786935 | 9:00-12:00 |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0:00至2025年12月3日18:00,共10天。2025年12月3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也可选择非意向房源。意向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户籍、低保、低保边缘、特殊情况(点击查看)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完成变更指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
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25666765)。逾期未变更本批次不予认定。
(二)认租资格核查及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5年11月23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5年12月3日18:00。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含第一序位)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72位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73-144位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45位及以后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一)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sz.gov.cn/),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二)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链接:http://fgw.sz.gov.cn/ztzl/qtztzl/zcts/gfxwj/content/post_10933486.html)规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关于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有关问题,请查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链接:https://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808731.html)。
(三)本批次网上认租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10:00起至2025年12月3日18:00截止,请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向的家庭在认租期间内提出认租申请,请已认租的轮候家庭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意向房源项目及其户型,如无意向可于认租截止时间节点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取消认租申请。
(四)已认租其他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签约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五)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七)根据352号令相关规定,承租家庭人口数增加的,可再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轮候时的家庭人口数及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当满足下列情形:
1.两人家庭不超过35平方米;
2.三人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
3.四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70平方米。
请认租家庭结合家庭情况谨慎认租。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十一)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十二)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三)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面积、户型、楼层、朝向、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车位、公共配套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四)本次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换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
(十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本单位将另行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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