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教育局发布,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也就是说2019深圳幼儿园报名安排已经出炉。
深圳市2019-2020学年幼儿园报名指南
招生时间
本学年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6日—6月28日。
公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7日
查验材料时间:5月18日—5月24日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5月27日—5月31日。
其他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6日—6月14日
查验材料、录取名单公布时间:6月28日前
温馨提示
1、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
2、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理由不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核验材料和咨询。
3、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具体报名时间
在招生时间内,深圳各幼儿园会公布各自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请家长朋友留意、咨询附近幼儿园具体报名时间,也可以留意幼儿园官网、官微等。
招生对象
明确招生年龄。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1、小班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中班插班生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大班插班生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温馨提示
1、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
2、经所在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园。
深圳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报名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2、预防接种证明;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
5、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证明)。
6、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非深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深圳市幼儿园)
报名方式
家长可登录幼儿园网站报名或下载报名表,也可以到幼儿园领取报名表,并按幼儿园的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报名申请。
接到幼儿园受理通知后,应按时带孩子和相关证明材料,去幼儿园参加报名验证。
录取结果通知
公办幼儿园: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5月27日-31日。
其他幼儿园: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28日之前。
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在幼儿园宣传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录取名单及录取年级,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查验材料结束后,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入园前准备
收到幼儿园录取通知书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入园登记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幼儿园收费
收费项目分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类,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根据运行成本自主定价,收费标准需要在所在区教育和发改部门备案后才能执行。
深圳市幼儿园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费,具体收费方式家长可与幼儿园协商。
幼儿园不得收取学位费(占位费)、报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在儿童注册前或跨学期(月)预收保教。
招生程序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报备审核后实施。
幼儿园应根据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办法、所需材料、核验时间及地点、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
各幼儿园招生方案须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市属园统一报投控幼教管理中心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二、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幼儿园应在4月15日前通过深圳教育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和招生方案,供适龄儿童家长参考。
幼儿园应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适龄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登陆拟报名幼儿园网站或直接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进行报名申请。
幼儿园应在报名时段内接受所有适龄儿童报名申请,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递交报名申请后,等待幼儿园通知查验相关报名材料。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接到幼儿园通知查验材料信息后,应向幼儿园提交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和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进行查验。
3、非深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我市幼儿园。
4、幼儿园应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查验材料结束后,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5、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理由不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核验材料和咨询。
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四、接受健康检查,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鼓励试点开展“积分入园”。
鼓励有条件的区试点开展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园”招生工作,先行先试,为全市提供经验做法。
开展积分入园的区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册,宣传海报及在幼儿园和居住区、社区宣传栏张贴告示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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