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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

2020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就近入学、户籍优先、公平公正、梯度赋权的原则,在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根据学生及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在保障符合资格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前提下,使学位安排更精准,录取更公平,家长更满意。


二、积分入学对象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积分办法

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少年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基础分90分。

第2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⑤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四、积分的核定与用途

(一)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学资格、最终积分的录取排序的依据。

(二)积分的用途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所申请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通过资格审核的,未录取到所申请学校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经家长网上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本指引解释权归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

本指引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内容:2020大鹏新区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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