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设立驾驶员出车奖励机制,运营里程及时间达到标准的,给予当日5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执行2个月”。
详细信息: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
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流程
主要包括七个流程:
(一)营运数据提取及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借助“综合监管一体化服务平台”,每周提取在岗驾驶员的日营运里程及营运时间等数据并向企业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巡游车企业对公示数据进行复核,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二)企业申报
4月13日至4月24日,企业填写《XX公司关于申请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的请示》(点击下载)、《XX公司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点击下载),电子版填写,纸质版打印后每页均须由企业负责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三)出租车协会初审
出租车协会对企业报送的《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复审。
(四)市交通运输局复审
市交通运输局对《登记表》进行复审后,制作《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点击下载)。
(五)拟发放奖励情况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登记表》、《汇总表》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进行复核,逾期视为无异议。
(六)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公示期满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拟发放的出车奖励、公示情况等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行业财政补贴资金联合审议会议审议。
(七)奖励拨付
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后,出租车协会出具拨付奖励请示、收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将奖励拨付至出租车协会驾驶员临时补贴专用账户。
账户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出租车协会共同监管,奖励资金的拨付须经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出租车协会共同审定并签章。出租车协会按照共同审核后的《登记表》及《汇总表》数据及时将奖励发放给驾驶员。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肺炎】,获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消息。回复关键词【口罩】,获取深圳口罩预约购买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