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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儿童零食标准6月15日起实施(附标准内容)

近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首次提出“儿童零食”的定义,给出了3~12岁儿童食用零食的建议,新标准将于6月15日起实施。

儿童零食(snack for children)是指适合3~12岁儿童食用的零食。该阶段的零食产品与普通零食的区别主要在于:营养健康和安全性(物理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生物安全性)方面要求不同。


“儿童零食”的6条金标准

1.不能含有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具有一定危害,不仅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同时增加成人心血管方面的患病几率。

2.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

辐照是一种较常见的灭菌工艺,能延长产品保质期,如方便面蔬菜包。

辐照处理的食品虽然不会有放射性危害,但会破坏食品中的营养成分,造成营养素流失,不能满足儿童的营养需求。

3.少盐少糖少油

针对儿童健康饮食,该标准提出了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规定了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


4.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

标准首次提出,儿童零食的食品添加剂指标向婴幼儿辅食标准看齐,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

目前,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为参考而设定的,并没有针对儿童制定添加剂限量标准。若儿童食用含有过多添加剂的食品,可能产生急、慢性毒性(当然这些都与最终摄入的剂量有关)。

5.零食不能崩到小牙

标准还考虑到孩子们吃零食会不会崩到小牙齿,特别提出了产品物理层面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如规定产品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产品的口感不崩牙等,目前其他食品标准没有针对儿童食用时的安全性有相关的感官标准。
包装结构的设计还充分考虑儿童的安全性,在儿童使用过程中不应对其产生伤害,如割伤、误食等风险。

6.强制标出过敏原

对奶类、海鲜等过敏的宝宝,妈妈选购零食要留意标签标识安全性提醒,标准强制要求标示过敏原信息,以及醒目标注影响儿童食用过程中安全性的提示。

《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发布单位、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指出,这是我国第一项专门关于“零食”的标准,同样也是关于“儿童零食”的第一项标准。

界定“儿童零食”概念,划分各类添加物标准,对零食摄入量和种类进行限制,让生产企业、社会和家庭及专业人员有规可循,有利儿童健康成长,也有利相关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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