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和樾府人才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重点企业根据员工认租意向,向所在街道办提出认租申请,认租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配租对象、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
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点此查看)配租。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需将住房安排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入住:
(一)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全职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人具有
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申请人具有
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人为
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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