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深圳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上步路、彩田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桂花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东滨路、爱榕路、近海路、公园路、招商路、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松湖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道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清林路,黄阁路(龙平西路至龙翔大道)、清霞路、清辉路、如意路(盐龙大道辅道至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至龙城大道)、龙飞大道(龙岗大道至清霞路)、爱南路(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龙平西路(黄阁路至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吉祥路(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联旺二街。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牵引车及其挂车驶入以下路段:
前海自贸区:前海地下道路。
(三)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宝安区:新安五路(翻身路至建安一路段)、新安一路(107国道至翻身路段)、新安二路(107国道至建安一路段)、红湖路(燕罗路-广田路)、青年路(宝石南路-洲石路)、海城路(宝安大道-宝源路)、金海路(兴业路-宝安大道)。
龙岗区: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清林路(含清林路)、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区域。
(1)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2)东起凤凰大道(不含凤凰大道)。西至平湖大街(不含平湖大街),南起隔圳西路(不含隔圳西路)、高原路(不含高原路),北至平龙路(不含平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3)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和平路(含和平路)、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4)东起民清路(不含民清路)、民治大道(不含民治大道),西至龙观大道(不含龙观大道),南起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北至清泉路(含清泉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其中,以下道路除外:龙胜路(高峰东路至景龙建设路)、高峰东路(布龙路至龙胜路段)、景龙建设路(工业路至布龙路段)、中华路、工业路(龙观大道至民治大道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福田区:福民路、裕亨路。
南山区: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太子路、兴华路、海月路、后海大道、蛇口新街。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园山街道)、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龙昌街(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龙岭南路、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麓山路。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大道段)、和政路、甲片路、金田路、荷康路、绿荫北路(兰竹西路-启隆路)、宝梓路(丹梓大道至坪山大道)、金沙路、金康路、体育一路、文远路、文祥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前海大道。
(五)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东晓路(布心路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宝安区:凯成二路(107国道至宝安大道段)。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天鹅路、雅南路、锦龙路。
龙华区:观平路(观光路至环观南路段)、桂花路(观光路至桂月路段)、大浪北路(石凹路以南段)、大浪南路、华旺路、龙华大道(观光路至清泉路段)、清龙路、樟阁路(大富三路至观光路)。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吉康路(坪山大道至兰景路)、兰竹西路(龙坪路至荷康路)、坪环路(东纵路至比亚迪路)、杜岗路(创景路至求水岭路)、求水岭路、横塘路、兰景路(吉康路-丹梓大道)、梓平路、玉田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六)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七)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八)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坪山区:人民东路(禾田路至坪山大道段)。
盐田区: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九)每天1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龙博路(三联大道至布李路段)。
三、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福田区:彩田路(彩田皇岗立交至彩梅立交段)北往南方向。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宝安区:领航高架桥。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和路段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四、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二)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福田区:红荔路、笋岗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皇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六、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不含轻型多用途货车);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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