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实习生1名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3.持有健康证;
4.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17:00截止。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面试现场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手写签名扫描件)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excel格式电子版)
附件3.承诺书(手写签名+指模扫描件)
附件4.工作证明(盖章扫描件)
三、报名邮箱
请有意者将以上报名材料电子档投递到指定邮箱:anliangeryou@lg.gov.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相关疑问请咨询:
0755-23088828 袁老师
(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已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六.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方式: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面试者。
七、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跟岗实习协议书,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薪酬待遇: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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