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审核,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在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后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登记。可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同时办理商事登记和社保登记。办理商事登记后,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社保官网或预约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社保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公章,以及银行开户证明(如果已开通对公账户)。自2021年8月13日起,完成商事登记并勾选“申请社保登记”的单位,无需再另外办理注册参保。企业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个体工商户也可使用经营者银行账户。在深圳社保单位服务系统中可以签署委托扣款协议,个体工商户需前往银行和税务局签署。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之窗】,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查询深圳社保缴费明细、电脑号、参保证明打印、少儿医保参保信息、医保电子凭证等,还可查看深圳社保12333电话转人工方法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