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夫妻间办理小汽车变更登记,转入方同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申请指标,变更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得据此申请更新指标:
1.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除外: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2.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夫妻间办理小汽车变更登记的,转入方拥有待转入车辆对应小汽车类型的指标,转入方使用该指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原车辆所有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更新指标:
单位名下小汽车可以按实际车辆数更新。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其中属于使用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者电动小汽车指标购买的混合动力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的,可以按实际车辆数取得更新指标;不属于本款前述情形的车辆,申请人只能选择1辆申请更新指标。
注:仅针对限购车型。
二、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办事资料
1. 变更前及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境外结婚证需中文翻译文本、大使馆声明);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机动车标准照片(提供车身左前方45°照片,或开车至车管所查验区现场免费拍照);
6. 原机动车号牌(仅限重新选号的)。
三、办理方式
①申请电子委托得到授权的,可由受托方单独预约到场办理
电子委托
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 更多业务 → 机动车业务 → 机动车业务委托 → 机动车变更登记-共同所有人(包含夫妻变更) →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老车主/新车主)填写相关信息委托办理 → 受委托方按照下述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流程预约办理。
②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
办理流程
第1步:网上预约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 机动车业务 → 预约类业务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预约办事地点、时间。
● 预约渠道一:“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手机端)
● 预约渠道二: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网页端)
网址:(szjj.sz.gov.cn/CGZL)
第2步:现场办理
备齐相关资料后,按时前往预约办事地点取号办理、缴费、现场随机选号(现场随机选号50选1,并交回旧铁牌)或保留原号(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受理通过后,机动车临时号牌可现场领取,其他牌证可邮寄或自取。
温馨提示:
1.夫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2.机动车在抵押/质押登记期间的,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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